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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新垵村妹山自然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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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新垵村妹山自然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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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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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垵村妹山自然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金垄招[2021]505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垵村妹山自然村环境整治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新垵村妹山自然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硬化全长约480m,工程总造价139.084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造价139.0842万元;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硬化长约480m,配套景观墙、景观石、健身器材、石桌椅及绿化约300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9084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前自行到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3600776062】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另计),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2.7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请各投标人自行包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准格式:金垄招[2021]5055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文体中心二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入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晋江市人民政府(http://www.jinjiang.gov.cn/xxgk/ggzypz/gcztb/)、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公开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地址:晋江市磁灶镇香埔头,邮编:362200
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346814963@qq.com
电话:0595-22876917/13600776062,传真:0595-22876917
联系人: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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