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_室外配套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第三部分中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GC[2021]-0032
1.2项目名称: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_审判法庭室外箱式变电站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预算金额:269342.72元
1.5最高限价:269342.72元
1.6采购需求: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_室外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天内完成(以合同签订为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2.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2.3.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4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2017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2.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6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书;
2.3.7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供应商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鹤岗市),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9日16时00分。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联系代理公司(0451-51050824)填写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支付购买电子版磋商文件。
3.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5.1时间:2021年01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468-3217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451-5105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