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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核心区趸船码头改造提升项目(中华路客运码头)码头及相关工程施工招标答疑(第二次)
各投标人:
问题: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价格调整中(2)在合同工期内或甲方认可的有效期内,工程用钢材、混凝土、电力电缆等材料的市场价格(以施工当期武汉建设工程价格标准信息为准)与投标时市场价相比较,价格变化幅度在±5%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回复: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限为《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所约定的期限,价格调整的依据不得超过“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 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问题:2.招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1#趸船区(1#2#系缆墩)的预算是否包含在暂估价中,请明确。
回复: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暂估价部分不包含清单所列工作内容。
问题:3.由于工期紧,结合施工进度和水位变化情况,施工措施也可能发生变化,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减少中间变更程序,能否将清单中的6个措施项目合并成一项包干使用。
回复: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若投标人认为清单工作内容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可根据《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应条款约定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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