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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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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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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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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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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项目编号:JG2021-13071]现发布补充公告,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原定的发布招标公告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的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二、删除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以下内容:“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三、招标公告“四、项目概况中建筑结构形式”中现文修改内容由原来调整为:主体框架结构、部分钢结构屋顶。其中游泳馆钢结构屋面40.5m×32.4m(单跨32.4m)、竞赛馆钢结构屋面89.1m×72.9m(单跨72.9m)、训练馆钢结构屋面40.5m×38.4m(单跨38.4m)。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中2.施工质量标准”中现文修改内容由原来调整为: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争创国家级优秀工程质量奖。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增加如下内容: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等全过程中运用BIM技术,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协同工作、数据共享、信息化管理以及数据更改可追溯的,同时能做到设计、生产、施工、设备供应、专业分包、项目管理等单位的无缝对接,实现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成本节约化。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关于第3.4.2项的现文修改内容由原来调整为:3.4.2当施工费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施工费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6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表”的内容调整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八、华南农业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已修改,内容调整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九、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华南农业大学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表》;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综合体育馆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实施方案(64分)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28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1)施工企业人员(若为联合体,指施工方),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教授级(或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造价工程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企业人员(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院士称号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8分;设计负责人具有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4分;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②各专业负责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共5类):同时具有专业执业注册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注:1)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册类人员提供注册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2)上述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即2021年4月-9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聘任的,可以用退休证加返聘证明扫描件代替社保证明。对军队转业从事工程设计的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还需提供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扫描件;对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还需提供岗位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为本校事业编制人员并在该企业工作,社保由高校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
2、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得4分。
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得3分。
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设计和施工融合管理体系,得2分。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安全控制措施
6
有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消防保证措施,有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有文明施工方案,得6分。
有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有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有文明施工方案,得5分。
有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有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4分。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质量控制措施
6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质量管控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得6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质量保证措施,得5分。
仅有质量管控体系,得4分。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进度控制措施
6
有施工总进度计划,有进度保障措施,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天或以上,得6分。
有施工总进度计划,有进度保障措施,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9天,得5分。
有施工总进度计划,有进度保障措施,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4天,得4分。
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6
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装配式技术方案,专项的预制构件吊装和转运方案,得6分;
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装配式技术方案,得5分;
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得4分;
无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得0分。
BIM实施方案
6
制定了BIM实施方案、有BIM人员管理架构体系、有BIM目标,得6分
制定了BIM实施方案、有BIM人员管理架构体系,得5分
制定了BIM实施方案,得4分
有BIM目标,得0分
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
6
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相应对策针对性强,可实施性高,得6分。
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相应对策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高,得5分。
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有相应对策,得4分。
无专项施工方案,得0分。
二、企业资信(36分)
企业业绩
4
(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施工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为25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有10项或以上的,得2分;有5(含)-10项的,得1分;5项以下的,得0.5分;没有者不得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为250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库内业绩上传件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经济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验收资料有多个时间,以最晚验收时间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项目按最高得分级别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有20项或以上的,得2分;有10(含)-20项的,得1分;有5(含)-10,得0.5分;5项以下的,得0分。
注:(1)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或施工图审査合格书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时间以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或施工图审査合格书为准,项目的建筑规模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未列明的可另行补充提供《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概算批复文件》证明材料,并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企业获奖能力
24
(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施工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按投标单位获奖数量从多至少排名,第1-3名,得12分;第4-6名,得8分;第7-9名,得6分;第10名及以下,得4分;没有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1)获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其中国家级工程质量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获奖以获奖证书作为评定依据,获奖时间以证书日期为准。(3)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按最高获奖级别只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4)只计算投标单位承建项目所获奖项得分,参建项目获奖不得分,获奖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以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名义获奖不作计算。(5)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获奖,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专业工程获奖,如装饰、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获奖材料上传件以供核对,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库内上传件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交获奖材料上传件的不计分),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6)若投标单位获奖数量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排名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n名,下一名按第N+n名计算,依此类推)。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设计奖项,有20项或以上的,得4分;有15(含)-20项的,得2分;有1(含)-15项的,得1分,没有者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2、设计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业绩奖项: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并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0.4分,最高得2分。
3、设计团队成员中各专业负责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共5类)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均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设计团队成员中每具备一名省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专业可重复计分,设计负责人不重复计分)。
注:(1)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项”、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以上各类奖项不含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建筑结构、建筑电气、水系统工程、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标准设计、计算机软件、人防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抗震救灾等专项类奖项。(2)设计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获奖证书以及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证书以及合同中需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否则不计分;(3)设计团队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证书中需体现相应人员的名字,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否则不计分;(4)同一工程获奖按项目最高获奖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5)上述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即2021年4月-9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人员社保等相关要求详见本评分表“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中相关内容。(6)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科技创新成果
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施工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建筑工程技术相关)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时间以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获奖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以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名义获奖不作计算。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第三方评价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施工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
获得过由“中国质量协会”或“中国质量协会和全国用户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工程,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获奖时间以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获奖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以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名义获奖不作计算。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合计(一+二)
100
备注:
1、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的汇总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评委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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