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GK2021091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1413006),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发改审批发[2018]18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太原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太原市综合性公安监管医院锅炉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地点:太原市第三看守所;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或国家的相关标准;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供货,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验收。
质保期:产品质量保证期二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0-22-18:00-----2021-10-2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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