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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房屋建筑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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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甘肃省房屋建筑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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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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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 项目编号: | JG2021-173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 交易编号: | A01-126203000735957384-20211020-002546-2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人: | 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亨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监督机构: | 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标方式: | 中工电子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总控制价(万元): | 145.000000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该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服务,其中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完成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工作;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为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负责承办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通过评审。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1 | E6203000603002429001001 | 145.00000000(万元) | 勘察设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 E6203000603002429001001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专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本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且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七章其他材料”)
3.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5. 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人须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 项目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无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将在公示期内对中标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
| | 标段(包)内容: | 该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服务,其中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完成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工作;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为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负责承办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通过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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