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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青海省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1-05-27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以青发改基础[2020]53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名称)以交公路函[2020]8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省内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青海省黄南州境内。

(2)项目建设规模:

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段起自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接已建张汶高速化隆县牙什尕至同仁段,止于青甘交界的赛尔龙乡,接拟建张汶高速赛尔龙至郎木寺(甘川界)段,全长204.676公里。同步建设泽库互通式立交连接线5.948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泽库北服务区至终点段123.09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标段工程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现对下设的总监办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全部工程。

计划监理服务期为7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4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房建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l)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较低的单位的信用认定,本款中的信用等级评价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5月27日00:00时至2021年6月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本项目有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5000(图纸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23号6号楼1楼6108室),前来购买图纸的潜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

5.2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邮编:810003

联系人:张超

联系人:李瑶

电话:0971-4562619

电话:0971-4562118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zbyb@qhld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400059844912011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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