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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坝址区房建工程YK-W-07合同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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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心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坝址区房建工程YK-W-07合同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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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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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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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坝址区房建工程YK-W-07合同段(HBZX-201606GL-33506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606GL-335062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7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1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部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自筹和申请世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省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YK-W-07合同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
建设规模:雅口航运枢纽工程是一个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灌溉、旅游等综合开发功能的项目,工程总投资33.5亿元。枢纽位于汉江中游襄阳至钟祥河段,是汉江干流湖北省内梯级开发中的第6级,距上游崔家营航电枢纽52.67公里,距下游碾盘山水利枢纽59.38公里,距离汉江河口446公里。工程坝址位于襄阳北宜城市下游15.7公里处流水镇雅口村,控制流域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55.22米,总库容3.09亿立方米。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电站厂房和泄水闸等。船闸规模为Ⅲ级,可通行双排双列1000吨级船舶。泄水闸孔口净宽14米,共布设44孔。电站安装6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5兆瓦,设计年平均发电量2.5亿千瓦时。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坝址区房建工程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包括:综合楼(面积4498.92㎡)、值班楼(面积795.47㎡)、门房(面积30.78㎡)、设备用房(面积208.4㎡)、 增值放流技术服务中心(面积693.4㎡)、仓库(面积534.52㎡)等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电梯、中央空调等设备)、配电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房建工程的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招标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共计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YK-W-07
合同估算价:3800.00万元
2.3其他:①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②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简明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城市开发区宋玉三路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430033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夏慧文、倪悦
电话:
0710-4263697
电话:
027-8373344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uajiezn@163.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0月2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 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 2020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注: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注:
1、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时间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近五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合同额以合同协议书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2、证明材料要求: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其中“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仅指合同内容为房建工程施工且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业绩;例如:水运工程土建施工(含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市政工程土建施工(含房建工程施工)业绩等均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五年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1
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
1、项目经理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缴费证明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项目总工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缴费证明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专职安全员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缴费证明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该项目须已竣工):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其中“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仅指合同内容为房建工程施工且合同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业绩;例如:水运工程土建施工(含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市政工程土建施工(含房建工程施工)业绩等均不予认可。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人员任职情况、竣工验收时间、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及技术指标等的,还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任职情况、竣工验收时间、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及技术指标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4、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时间认定标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近五年均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合同额以合同协议书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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