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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沂市智慧灯网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路灯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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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新沂市智慧灯网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路灯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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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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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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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智慧灯网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路灯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智慧灯网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已由新沂市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备(2021)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通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路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工艺技术、与工艺设备配套的仪表及检测元件、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现场服务、工厂技术培训及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要求:90日历天(为货物制造和安装时间)
2.4采购数量:详见货物清单
2.5合同估算价:约180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产品质量、性能指标、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的货物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证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的经营权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协议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项目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9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5619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公告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12日。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11月1日17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10.其他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通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西路37号
联系人:曹宇良
电话:177052259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花厅路钟吾酒行二楼
联系人:胡传建
电话:0516-88661758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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