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17:07
日 期:2021年1月11日
招标编号:2140STC1005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下列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招标范围
1)主要技术要求如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规范数据传输,保证各种环境监控监测仪器设备、传输网络和环保部门应用软件系统之间的连通。实现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中监控中心(上位机)和自动监控设备(现场机)之间数据通讯、控制和报警等信息的传输协议,详细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
3)地点:河北省唐山曹妃甸曹妃甸工业区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A.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组织,且有效存续,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017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名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财务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业绩要求:3)无;
D.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招标的核心设备(指环保数采仪、门禁一体机及监控设备)针对此项目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且加盖原厂商公章及有效签署;
8)设备安装完毕,可顺利与环保局系统连接,满足环保要求,保证通过环保局验收(如果环保局要求验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216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9576032800000018
行 号:305100001750
3)投标人需填写《投标人购买登记表》及《退款开票信息表》,并将扫描件发邮件至公告中招标公司联系人邮箱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14会议室。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派投标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到场登记或以快递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如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若快递,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顺丰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3区
收件人:潘殿军 邮编:063200 电话:13811910910
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和收件人,以确定其开标时间,因快递逾期或收件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未能送到,由投标人负责。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驻曹妃甸办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16室 邮编:063200
联 系 人:潘殿军
手机号码:13811910910
邮 箱:pandj_sinostee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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