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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锡钢地区金城路南侧地块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锡钢地区金城路南侧地块周边道路(二期)工程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钢地区金城路南侧地块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钢地区金城路南侧地块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18]2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锡钢地区金城路南侧地块周边道路(二期)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梁溪区兴源中路以西,金城路以南,城南路以东,新光路以北的锡钢南地块内
2.1.2建设规模:1、通涛路起点位于金城路,终点位于动力路,路线长度约0.399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18m,具体断面形式为:2×3.5m机动车道+2×2.5m非机动车道+2×3m人行道=18m。沿线新建雨水管1根(管径d500~d800)、污水管1根(管径DN400)、电力排管1道(规格为5x3/8x2)。2、通吴中路起点位于金城路,终点位于动力路,路线长度约0.414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18m,具体断面形式为:2×3.5m机动车道+2×2.5m非机动车道+2×2m人行道+2×1m绿化带=18m。沿线新建雨水管1根(管径d500~d1350)、污水管1根(管径DN400)、电力排管1道(规格为5x3/8x2)。3、城光路起点位于通涛路,终点位于通吴中路,路线长度约0.37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18m,具体断面形式为:2×3.5m机动车道+2×2.5m非机动车道+2×3m人行道=18m。新建雨水管1根(管径d500~d1200)、电力排管1道(规格为5x3)。4、华光路起点位于通泊路,终点位于兴源路,路线长度约0.526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18m,具体断面形式为:2×3.5m机动车道+2×2.5m非机动车道+2×3m人行道=18m。沿线新建雨水管1根(d500~d1000)、污水管1根(1管径DN400)、电力排管1道(规格为5x3/8x2)。5、动力路起点位于通涛路,终点位于通泊路,路线长度约0.196K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道路红线宽度20m,具体断面形式为:2×3.5m机动车道+2×3.5m非机动车道+2×3m人行道=20m。沿线新建雨水管1根(管径d800~d1200)、污水管1根(管径DN400)、电力排管1道(规格为6x3)。,
2.1.3合同估算价:8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7月28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五条路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6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
自2019/01/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1/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0/2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1月22日17:00至2021年01月27日17: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3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健康路77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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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郑田昌
联系人:
徐红、赵亦文
电话:
电话:
0510-68750806
传真:
传真:
0510-8262202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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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1415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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