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机构: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编号:5113012021000313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无纸化会议室设备(第三次)采购
原公告时间:2021年5月26日
更正事项:
一、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中“(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中“(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更正为:“(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中“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更正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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