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鳗乡路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永建招[2021]2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鳗乡路公路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迳镇南湾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为人民币2537556 元,下浮值K为12%,发包价为223304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鳗乡路公路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2019年度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
3.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9]29号和榕交建[2008] 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0 月 12 日09:00时至2021年 10 月 18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fqggzy.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到场登记原件,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10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5000 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q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
电话: 杨先生
联系人:13860647464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洋埔村美林南216号
电话: 13905021336 ,
联系人: 陈工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