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日报社人民中路园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日报社人民中路园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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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04-72-03-103562)批准,广州广报文化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人民中路园区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一、项目名称:广州日报社人民中路园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广报文化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8116316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0-8356081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投诉电话:020-3766890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用地面积10274.77m²,改造建筑面积23419.07m²,规划建设为粤港澳大湾区大健康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包括建筑及装修工程、设备及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加固工程等。(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件三)
2、工期:计划总工期(含设计、施工)从发出中标通知书起计算6个月。
3、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编制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文件、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规划报建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报建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配合概(预)算编制及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协调服务等工作。
2.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拆除工程(含机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检验检测、包审图、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等;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含消防报建及验收);相关文件送审、配合等工作。
六、资金自筹资金。
七、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2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2月22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10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10时0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建筑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3、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具有以下5.1和5.2的资质要求:
5.1设计资质: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建筑类别(第二组或以上分组)业务范围。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2施工资质: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成员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设计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除外。
十一、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15.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47.85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7.86万元。)
2、招标控制价(3115.71万元)作为投标的封顶价,投标单位报价时不能高于此价格,否则会按规定作为无效标书取消投标资格。投标单位中标后,其总报价则作为合同签订的合同价。待施工图编制完成后,总承包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招标人委托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按有关计价规范进行审定,确定综合单价及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价不能超合同价。总承包单位按确定的施工图及预算价开展施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综合单价及投标下浮率计算确定,结算价不超预算价。
3、投标方案补偿费: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补偿。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设计院(可研编制单位)、上海羿创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前期设计咨询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投标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投标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报文化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16316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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