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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G210江口大桥和永安桥独柱墩运行安全提升专项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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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陕西省安康市G210江口大桥和永安桥独柱墩运行安全提升专项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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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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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G210江口大桥和永安桥独柱墩运行安全提升专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安康市G210江口大桥和永安桥独柱墩运行安全提升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21〕97号)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本项目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江口大桥:桥宽10.5m,全长187m,位于G210宁陕县境内,中心桩号为K1034+900,编码为G210610923L2410,设计荷载等级汽-超20,设计速度40km/h,于2002年建成通车,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2级。永安桥:桥宽10m,全长87m,本次主要针对两座桥梁运行安全提升增设盖梁。
2.2 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如下:
标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计划工期
DDQL
江口大桥、永安桥两座独柱墩运行安全提升工作主要是在原桥墩顶部增设盖梁等施工准备、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
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标段
项目
资格要求
DDQL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住公路养护资质二类乙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养护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企业信誉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陕西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 凡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或陕西省最新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陕西省最新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下述相关资料发送至huajiezhaobiaosibu@126.com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满足资格条件第3.1款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的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投标保函原件(如有)递交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开标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5 本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本
招 标 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 系 人:米先生
电 话:0915-333900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兰先生
电 话:17310280276 18501027351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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