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参洋片区农村公路东西大道段(南北大道续建段)监理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安溪县参洋片区农村公路东西大道段(南北大道续建段)监理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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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参洋片区农村公路东西大道段(南北大道续建段)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审[2016]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
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系安溪县参洋片区农村公路东西大道段(南北大道续建段)监理招标,
总造价约1330万元,城市主干路,道路工程:道路长度:388.89m,道路修建宽度:36m,车道数:
双向四车道;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路基工程、改路工程、交通工程、拆除工程、绿化种
植工程等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主要包
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
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3290663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
价格〔2007〕670号)的60%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专业调整
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施工最终审计价
(即所有单项目结算之和)调整计取,下浮幅度及相关系数不变]。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为 22.799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
取,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
段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设备采购监造阶段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
市函〔2020〕334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
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
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
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
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
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
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
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
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
格的 / 中的 /,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
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
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
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
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等相关文件,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
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月12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
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
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4500元人民币(下同)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
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
标有效期内有效。
7. 投标文件的上传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本
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
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
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
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
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
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
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
//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18950356986,传真: /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三号梯二楼,邮编:362700;
电子邮件:/;
电话:18350588701,传真: 0595-83922828;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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