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江都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江都区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运营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FZCGK2021010003
2.项目名称:江都区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运营中心)项目
3.预算金额:14369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4369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主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六)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并且针对此项目进行报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1月14日 - 2021年 2月5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2月5日 09:30至2021年2月5日 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0514-86299167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信息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方式:0514-80385712
传真:0514-8038571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3人(授权委托人1人+演示人员2人)。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分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大厅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分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河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一楼西侧楼道直达指定开标厅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分中心场所内中央空调暂停使用,请进场人员做好保暖防寒措施。分中心停车场实行管控,请留足出行时间并配合执行管控措施。
4.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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