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13:32:20
根据南通市江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就部分经营性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大型连锁商超、生产型企业、品牌代理商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经营性物资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料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调查表(必须提供,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提供)。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4.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自行参与的可不提供)。
5.生产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提供)。
6.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
7.产品经营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必须提供,大型连锁商超需提供产品溯源证明材料,生产型企业可不提供)。
8.开户许可证。
9.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租用的须提供租赁合同。
10.品牌代理情况(见附件)。
11.商品报价单:商品条码、商品名称、单位、规格、供货价、建议零售价、产地、保质期、税率、日常储备量、报价时间等(必须提供,见附件)。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必须提供,见附件)。
1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必须提供,见附件)。
14.诚信承诺函(必须提供,见附件)。
15.样品: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营产品情况推荐适合2021年春节团购的产品,并在竞谈时携带至竞谈现场。样品竞谈结束后予以退还。
上述资料各供应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提交资料,提交前必须加盖供应商主体单位公章,同时上述资料必须在证件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得缺少,否则取消竞谈资格。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保证金
在参与本次竞谈后,双方确定合作意向的,需当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见附件),协议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签约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圆整,转账方式递交。在后期履约过程中:累计采购金额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动上升为2万元;累计采购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动上升为5万元;累计采购金额达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动上升为10万元;累计采购金额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动上升为15万元;以此类推,后期上升的履约保证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合同到期后,履约保证金给予一次性无息返还。已经向我公司缴纳过履约保证金的单位将不再重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直接取消合作资格。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南通市江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门腾达支行
账号:485864602131
五、结算方式:
隔月结。双方于每月5日以后核对上月的供货明细,供方于当月月底之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需方,并保证开具的发票符合国家规定及需方要求。需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于次月月底之前支付货款。
六、产品供应保障:
具有独立配送能力,按照订单要求配送货物至指定地点,配送数量满足订单要求,产品的保质期不允许超出全部保质期限的1/3。
七、合作形式
本次通过竞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作为备选供应商,进入文旅公司供应商储备库,后期合作中优先享有报价资格。入库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将根据文旅实际采购需求进行供货。
八、竞谈时间:
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31日。具体竞谈时间将由文旅公司根据各供应商报名情况进行电话邀约。
九、报名地点:
海门全域旅游集散中心三楼336室(海门区海兴南路289号)。报名时请携带好审核资料(审核资料必须提供完整,否则我单位有权拒收)。
十、竞谈地点:
海门全域旅游集散中心三楼327会议室(海门区海兴南路289号)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相志华
联系电话:13901467372
南通市江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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