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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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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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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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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17:07:37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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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0-Y-C-043-001
项目名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综合改革及商事登记、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见面审批等专项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相关要求,开展苏州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单事项、一件事、一类事、全生命周期、审管联动事项的梳理及优化提升工作,实现事项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拓展在线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精准度和便利度,实现审批、监管、执法事项的联动闭环,优化提升“一网通办”用户体验,达成和满足营商环境考核的相关指标。
(二)项目验收要求:
成交单位应按采购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项目产出;服务期间提出的工作和问题均已完成和解决;所有项目产出均通过采购单位的书面审查确认并移交;项目产出文档和资料完整,售后服务条款清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如有),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采购文件回执”。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7日
6、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西侧二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西侧二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进度及完工交付需求计划,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4、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响应单位(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如有),恕不另行通知。响应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
联 系 人:陈菊红
联系方式:0512-66680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 系 人:潘莉莉 朱晓芹 施紫秋
联系方式: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莉莉 朱晓芹 施紫秋
电话:0512-6523881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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