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血液透析机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可以实现即使是在系统故障的情况下,不能监测透析液的温度和浓度时,另外一套纯硬件系统将继续监控透析液的温度和浓度。透析液温度或浓度异常,机器会发出特殊报警,并自动停止治疗,最大程度保证患者的安全;
2、漏血检测,采用不同(如红绿)色光检测具有污染补偿功能,可尽量避免假漏血报警;
3、设备状态指示:具有可视的外部设备状态指示器,通过指示器的颜色可判别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报警时有声、光指示,同时方便判别和查找报警的设备。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24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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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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