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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屈原镇农村福利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磋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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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秭归县屈原镇农村福利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磋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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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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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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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秭归县屈原镇农村福利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1599-202101-01G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文号:秭采计备[2021]XM0579号
3、项目名称:秭归县屈原镇农村福利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43693.00元(其中暂列金额:50000.00元)
6、最高限价:843693.00元
7、采购需求:秭归县屈原镇农村福利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位于秭归县屈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消火栓灭火系统、喷淋灭火系统、泵房及消防水箱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1-4条款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格声明承诺函(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为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
(7)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同时担任在建的其他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8)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发包人在工程开工许可或准予开工前预付人工费和按工程施工进度分账拨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项目开工前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应在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不得办理其他结算业务。农民工工资由发包人监督承包人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账户,工程开工后,由承包人提供劳务人员工资花名册,并在施工现场公示,以确定其真实性,发包人、监理方在开工时,督促、核查承包人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供应商须做出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响应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点30分至2021年11月5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4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缸城市民广场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秭归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效,通知如下:
(1)交易各方进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口罩+登记”四步骤,持有红黄码人员及发热人员(体温高于37.5℃)禁止入场。
(2)符合要求进入开评标场地的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注重环境卫生,做好自身防护,服从现场管理。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本次磋商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磋商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秭归县民政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1号
联系电话:13907207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中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三星花园小区五号楼二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3872589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剑锋
电话:1387258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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