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征询编号:HXCG-ZF-2020-103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服务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是否出现排斥潜在供应商;
5、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0-12-10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16:30时前传真或送达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2585075248@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胡盈
5、联系电话:0572-5207257
6、联系邮箱:2585075248@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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