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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1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1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8192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0-2021-00525

项目编号:441900020-2021-00525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52,8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2,82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52,820.00

2,852,8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合格。

服务期:3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和《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2021年科技护城墙建设(慧眼视频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含其上级或总公司)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或者提供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叁级或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和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2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如以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相关授权事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樟木头镇招投标服务所。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8192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要求: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须访问并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进行注册建档入库,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联系方式:0769-877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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