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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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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1-02200
项目编号:GX21220HW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64,7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64,79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520(个)
详见招标文件
1,664,000.00
1,664,000.00
1-2
其他货物
智能断路器
1,628(个)
详见招标文件
2,442,000.00
2,442,000.00
1-3
其他货物
底座式无线感烟报警器
3,353(个)
详见招标文件
1,106,490.00
1,106,490.00
1-4
其他货物
消防卷盘器材
978(套)
详见招标文件
1,320,300.00
1,320,300.00
1-5
其他货物
简易喷淋
1,800(套)
详见招标文件
432,000.00
43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个月内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近3个月内任意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标明投标文件中可证明本项的部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8)《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0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七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七号开标室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gx2019@163.com),并致电冯小姐:0756-8508687。《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文园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44050164913500000524
2.已经报名的投标人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z_w/)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3.本项目发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z_w/)。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二楼
联系方式:尹海涛、1316065523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
联系方式:0756-8508640/137262221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纪琳琳、莫茵
电 话:0756-8508640/13726222119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定稿)(1).pdf
购买标书登记表-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消安委办南水镇、平沙镇简易消防设施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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