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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鹤峰县救助站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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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鹤峰县救助站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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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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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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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民政局委托,就鹤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辆)进行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FXZFCG2021-014号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鹤财采计【2021】40号
3、项目名称:{本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2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鹤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采购流动服务车(救助专用车辆)1台(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放时间:从2021年 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3、售价:0(元)
四、询价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询价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9时0分(注:8:30 开始接受电子响应文件)
2、采购文件送达地点:
(1) 本项目为不见面采购项目。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询价,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询价。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询价,并在询价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询价。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询价。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询价流程顺利进行。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2021年10月27日9时0分
2、询价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溇水大道88号6楼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内容: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10月26日以前通知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密封邮寄或送达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溇水大道88号,联系电话:0718-5290619,封袋上注明“致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xxx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询价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鹤峰县民政局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718-5287089
联系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庙湾村二组(云来庄桥头)
采购代理机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8-5290619
联系地址:鹤峰县溇水大道88号
湖北CA客服电话:400-870-8080 办理咨询:0718-8028114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4009980000 技术支持:0718-8269133
网员注册咨询:0718-824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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