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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南县泉溪大桥拆、建施工期间渡运及水上安全维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渡运及水上安全维护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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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衡南县泉溪大桥拆、建施工期间渡运及水上安全维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渡运及水上安全维护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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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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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衡南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委托,对衡南县泉溪大桥拆、建施工期间运渡及水上安全维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NX2021-C053、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109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网上开标模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分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渡运及水上安全维护服务
3600000.00元
注:本项目包含:渡运服务预备费¥364200.00元;水上安全维护预备费¥360000.00元。
3600000.00元
注:本项目包含:渡运服务预备费¥364200.00元;水上安全维护预备费¥360000.00元。
¥43600.00
包详情:
包名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170401水上旅客运输服务
渡运及水上安全维护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2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预留采购份额: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及县级及以上水运事务部门出具的备案批复证明或地方海事处出具的备案批复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2012年10月27日起至11月3日止;
2、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远程解密方法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采购交易服务:《不见面大厅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之时起20分钟之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同放弃本次投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规定详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采购人名称:衡南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地 址:
袁友忠电 话 :0734-855650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809室
联系人:陈志敏、邓美玉
电 话:0734—8204733、18273495569
邮 编:421001
电子邮箱:814116059@qq.com
项目联系人:邓美玉电话:1827349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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