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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19
详细内容:
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10118036

2.项目名称: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包含人工费用、会务费、差旅费用、调研费用、专家评审费、税费、食宿费等其他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非新建项目,涉及科技、市政工程等多个领域,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由于项目总投资与原实施方案存在重大变更,需要重新确定一家咨询单位,按现有PPP项目政策,为招标人提供指导,协助招标人变更、完善已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库的项目内容,为招标人办理合法合规手续以及同社会资本方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变更后协议。另一方面根据变更后的内容编制“一案两评”报告,并且必须确保项目变更后仍在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库内。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30%,完成“一案两评”编制并取得市政府批复以及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后付合同价的30%,完成项目,在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更新成功后付清余款。

8.服务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变更获得江苏省财政厅审批通过之日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咨询综合资信甲级或ppp咨询专项资信甲级;

(2)凡为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提供造价审核、财务复核、法律顾问、绩效评价等服务以及之前为本项目做过“一案两评”的咨询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泰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和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两个项目的投标,只能中其中一个。若同一投标人在泰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19日起,2021年1月2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1 年2月8日14 点 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574571823@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变更咨询服务(项目编号:TXS20210118036)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法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 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7701421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胡阳

电话:0523-80738706、0523-80738706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雪芬

电话:17701421886

4.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兴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联系人:丁亚萍

联系方式:1589607688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招标项目名称)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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