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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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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兴宁市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梅州市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广东惠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广东日晟建设有限公司,(成)四川中七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3-3751168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3-3332785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侧
招标人名称: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日期:2021年10月23日附件: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去名).pdf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水口施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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