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西区五路(安澜路—城东大道)建设工程(重)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西区五路(安澜路—城东大道)建设工程(重)已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事宜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预付款回扣比例:按每期实际支付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
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预付款回扣比例:按每期实际支付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
“进度款支付方式: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申请须附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及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完整的质保资料,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贵港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采用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时适用),待工程质量保修金期满返还。”
现更正为:“进度款支付方式: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申请须附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及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完整的质保资料,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部门评审的已完成工程量70%,结算经贵港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采用扣留质量保修金时适用),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2.4.1 付款周期:“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建议值:75-85%)。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内。预付款回扣比例:按每期实际支付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申请须附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及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完整的质保资料,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部门评审的已完成工程量70%,结算经贵港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采用扣留质量保修金时适用),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
现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06日。”
4.本项目的招标上限控制价已编审完毕,现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特此通知,其他内容相应修改。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地 址:贵港市华泰官邸2栋1208室
联系人:樊工 联系人:吴俊传
电 话:0775-4291212电 话:0775-4565790
2020 年 12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