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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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环东海域新城中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设计)
二、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环东海域新城中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E3502120201168260001
内容: 建筑总平面、建筑单体、室内外配套工程的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包括地块与市政道路衔接段)、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包括门窗深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病房系统工程、地下室标识标牌(包括人防标识标牌)、夜景工程、红线内道路及综合管网、围墙大门及传达室、挡土墙、场地软弱地基处理、预应力结构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场地平整土方量测算。根据各阶段图纸,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和厦门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有关的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海绵城市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策划咨询设计,通过海绵城市专项方案评审。设计费包含委托三维建模、日照分析、土壤氡检测,专家论证等报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 专业工程。
三、公示时间
2021-01-08 至 2021-01-28
四、投标条件及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9号国际航运中心E栋8楼 ;
邮编: 361006 ;
电话: 1805925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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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fsc11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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