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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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客家祖地景区外延连接道路工程,已由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0]36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客家祖地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客家祖地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以上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化县客家祖地景区外延连接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客家祖地景区外延连接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298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均可)08 时00分00秒至17 时00分00 秒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东街路182号)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元整人民币(¥: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会议室;
9.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客家祖地服务中心;
地址:宁化县,邮编:365400;
电话:13507582503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东街路182号,邮编:365400
电话:0598-6759999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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