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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相城公安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与数据赋能实战中心建设智能化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相城公安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与数据赋能实战中心建设智能化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0-27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相城公安分局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与数据赋能实战中心建设智能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G-254

项目名称:相城公安分局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与数据赋能实战中心建设智能化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零伍万陆仟陆佰元整(¥6056600.00元)

交货期:2022年2月15日前完成安装交付。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相城公安分局按照市局、省厅、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有关部署要求,面对各类风险挑战,着力提升数据赋能和情报服务功能。对照上级部分“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和对公安系统“聚焦防控风险、补齐短板弱项、深化公安改革”的要求,应对反恐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以及互联网、大数据条件下对警务实战提出的新要求,现有技术手段和保障环境已经不能满足实战的需要而成为了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和警务大数据工程建设应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短板。

因此,相城分局着手进行规划论证,并赴各地进行调研考察,反复研究酝酿建设方案。经多方考察论证和比较,分局决定对相城公安分局大楼部分区域实施全面改造,重新规划建设一个集多功能于一体、具有相城公安特色亮点、能够适应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需要的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与数据赋能实战中心。

2、建设需求、范围、各系统功能

依托情报信息为主导、警务合作为支撑、专业规范为特征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融合通信等先进技术为实战支撑,打造“情报汇聚、合成、研判的合成作战格局,集情报信息合成、数据赋能等业务功能于一体,从而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公安警务实战化的水平,充分考虑相城公安分局的现实情况,结合情报、数据赋能的合成作战思路,聚焦情报合成研判、数据分析核心业务。

本次项目将利用分局原活动场地、仓库、办公室等区域进行重新规划设计。根据甲方需求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情报合成作战中心与数据赋能实战中心由作战大厅、联合指挥部、网安办公室、舆情引导处置中心、主任室、民警办公室、大数据赋能实战中心、机房等区域组成。其中作战大厅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作战值班区、情报合成研判区、领导一键点调区。

本项目拟建设各系统要求如下:

序号

清单分类

清单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显示系统

小间距LED屏幕(a)(核心产品)

平米

40.5

2

显示系统

发送器



15

3

配电系统

LED配套配电箱



1

4

配套系统

音视系统-框架



1

5

显示系统

音视系统-辅材



1

6

显示系统

原液晶拼接屏安装



2

7

显示系统

小间距LED屏幕(b)

平米

10.08

8

显示系统

发送器



4

9

配电系统

LED配套配电箱



1

10

配套系统

音视系统-框架



1

11

显示系统

音视系统-辅材



1

12

显示系统

激光投影显示系统



2

13

显示系统

高清智慧屏



1

14

显示系统

电子白板



1

15

显示系统

信息发布系统



1

16

显示控制系统

一体化拼控系统



1

17

显示控制系统

HDMI视频输入板



4

18

显示控制系统

HDMI视频输出板



4

19

显示控制系统

集中式综合业务平台



1

20

显示控制系统

2路高清解码板



8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1月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电话:15151511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1、0512-6982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F翔、陆梦吉

电????? 话: 0512-69820881、0512-6982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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