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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栾城区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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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栾城区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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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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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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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本公告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
石栾市监提案字 [2021] 第1号
对政协栾城区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李淑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模式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网络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年来,我区在网络食品就以下几方面认真开展了监督管理工作。
1.摸清底数,开展约谈。我局制定制定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标准,明确目标,对网络订餐市场进行排查,摸清辖区第三方涉餐网络平台企业底数,并对美团、饿了么、优享校园3家第三方平台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各平台完善商家审核制度,对注册餐饮单位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履行自查规范和审核入网餐饮主体的义务。对确实不符合证照办理要求的无证照餐饮单位要作下线处理。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网络订餐基础数据库,至2021年8月,我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423户,其中美团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157户,饿了么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234户,优享校园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32户。
2.开展网络食品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网络食品信息公示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无法查实的经营网络食品的单位;对网络食品交易经营者的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建立登记档案,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同时加强线下实体店监管,突出对高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小餐饮便民服务区等小餐饮、排档集中区域的整治力度,从食品处理区配备“三防”设施;餐饮具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个人卫生等10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整治。对网络食品交易经营者公示信息不全、经营场环境卫生不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索证索票不全等方面共13家单位我局执法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3.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投诉内容及时汇总反馈给第三方平台和平台入驻食品经营单位。同时,加强线下监管,对实体店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消费者公示,对违规现象从严执法,并加强信用监管。
下一步我局就进一步做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对网络食品安全的全覆盖检查,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单位、配送等方面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规范,做到网络食品安全更加透明化,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最大限度地净化网络食品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动态主体数据库,实现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的市场基础数据及动态监管数据的对接,促进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资格准入、强化平台责任。
3.做好宣传,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网络、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消费者自我保护的宣传,在网络订购食品时,消费者要选择评价高、证照齐全的商家,并主动索取发票或有效票据,发现问题食物时,要留存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4.加强培训,增强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并督促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第三方平台对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送餐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各单位自我管理能力,规范食品安全加工经营行为。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印章)
2021年9月1日
领导签发:胡振玉
联系人及电话:岳军巍15613127106
抄报:区政协组联科,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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