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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京江饭店安置诉讼代理律师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京江饭店安置诉讼代理律师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1-10-25
详细内容:
京江饭店安置诉讼代理律师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京江饭店安置诉讼代理律师所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6室)当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517号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1】09—代0040

3、项目名称:京江饭店安置诉讼代理律师所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8万元

6、最高限价:一审:132万元;二审:66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充分结合镇江市拆迁安置具体政策制定诉讼代理方案,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为采购人提供诉讼案件一审代理法律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总需求为一审、二审诉讼代理服务。二审诉讼代理服务是否发生,根据诉讼情况确定,如果无二审诉讼发生,则采购最终实际履行内容为一审诉讼代理服务,费用也以一审诉讼代理服务费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委托协议至一、二审判决结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近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本磋商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及镇财采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6室)。

2、方式:到代理公司购买。

3、售价: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4、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盖公章);

注:1)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5、供应商诚信库入库

(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CA信息办理业务:电话0511-88968012,QQ:447090606,QQ群:858791756

(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4)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

客服电话:400-998-0000客服QQ号:4008503300

客服网站:https://zhidao.bqpoint.com/

注:由于采购信息必须推送省政府采购网,需要所有供应商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便于今后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顺利推送,不进行诚信入库的,结果公告等信息将不予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9:30(截止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1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方式:0511-80759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6室

联系方式:0511-85290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杨

电话:0511-85290969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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