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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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办公饮用水配送服务。
二、项目概况
根据需求为6个社保站提供办公桶装饮用水和瓶装矿泉水配送服务。
三、项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益力矿泉水
18.9L/桶
1
2
益力矿泉水
380ML24/箱
1
3
农夫山泉
19L/桶
1
4
农夫山泉
380ML24/箱
1
5
景田
18.9L/桶
1
6
景田
360ML24/箱
1
7
怡宝
18.9L/桶
1
8
怡宝
350ML24/箱
1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二)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须有产品检验报告。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桶装饮用水和瓶装矿泉水必须是由具有相关饮用水生产资质的厂商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提供的水桶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商标清晰规范。
(三)提供配送服务和售后方案。
(四)每月提供一次所供应水源的检验报告。
(五)如发生卫生安全事故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服务地点: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6个社保站。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每月按实际用水数量核算,全年总费用不超过预算金额壹拾贰万元(¥120000元)。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价单(须提供农夫山泉、益力、景田、怡宝等品牌饮用水单价);(3)2017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4)食品经营许可证;(5)产品检验报告等。
七、公告期限
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月18日。
递交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社保分局511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
黄工:0755-2775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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