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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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耒阳市万寿陵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备案【2020】8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耒阳市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万寿陵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及规模:地点位于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兴竹村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009平方米,墓区面积18014平方米,规划产出墓穴6563座。建设办公等配套用房798.1平方米,停车位34个。建设沥青道路2388平方米,铺装道路(不含墓道)1494平方米,铺装广场2202平方米,景观绿化3227平方米(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878.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44.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32.93万元,预备费268.8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31.53万元。
2.4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提供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件;查询的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 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6.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4-4355966。
招 标 人:耒阳市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金盆居委会金盆巷66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4-8141446,1887347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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