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珠海高新区金鼎中学改扩建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1484001
项目名称
珠海高新区金鼎中学改扩建工程
标题
珠海高新区金鼎中学改扩建工程 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A3二层
联系人
林奕群
联系电话
0756-3626383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创业路186号三楼
联系人
邢飞
联系电话
0756-8508856
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具体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原文为: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25159316.54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修改为:[ 23651204.88 ]元。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暂定[ 25159316.54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 23651204.88 ]元。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
原文为: 按照[暂定 1198062.69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按照[ 1126247.85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5暂估价:
原文为:按照[ 暂定200000.00]元报价。
修改为:按照[ 310000.00 ]元报价。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暂定 1730496.60]元报价,不得竞争。
修改为: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1617000.87 ]元报价,不得竞争。
6、上传更新本项目备案资料。
7、招标公告
原文为:工期: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总工期为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90]天。
修改为:工期: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总工期为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70]天。
注: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详见本项目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新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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