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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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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1586-2021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秭采计备[2021]XM0557号
3、项目名称:秭归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5.267415(万元)
6、最高限价:175.26741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秭归县茅坪镇,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设计图纸及说明范围内的土建结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详细信息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网络查询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信息截图);
(6)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提供职称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还须一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7)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网络查询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信息截图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8)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且以上人员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的书面承诺书);
(9)供应商须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重要:
(1)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装入响应文件中,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供应商自行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网网上获取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秭财函[2021]5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2、根据秭归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效,通知如下:
(1)交易各方进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口罩+登记”四步骤,持有红黄码人员及发热人员(体温高于37.5℃)禁止入场。
(2)符合要求进入开评标场地的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注重环境卫生,做好自身防护,服从现场管理。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的更正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更正通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公安局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
联系方式:18871595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深圳路18-5号四楼
联系方式:13227257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庆峰
电 话:1322725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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