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维保二、项目概况: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消火栓系统;3、消防泵房系统;4、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5、消防广播与消防电话系统;6、防排烟系统;7、应急照明系统;8、气体灭火系统;9、防火门;10其他未列入消防设备清单的以现场为准。三、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招标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包一:供应商应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或“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登记备案截图。包二: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 级及以上资质)。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绵阳市子云街北段62号联系方式:吴强0816—2326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兴隆景苑11-2-2号联系方式:邢涛涛0816-21118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邢涛涛电 话: 0816-211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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