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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区吾悦广场南侧休闲绿地景观工程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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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赣榆区吾悦广场南侧休闲绿地景观工程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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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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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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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赣榆区吾悦广场南侧休闲绿地景观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年 11 月 09 日 9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1-F-ZFCGHQ20211002
项目名称:赣榆区吾悦广场南侧休闲绿地景观工程
标段编号:320721-F-ZFCGHQ20211002-1
标段名称:赣榆区吾悦广场南侧休闲绿地景观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60563.65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赣榆区吾悦广场南侧
采购范围:赣榆区吾悦广场南侧休闲绿地景观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图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2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及证明材料(2021年4月-2021年9月任意一个月)(见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竞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景观绿化等绿化工程类相关内容(在有效期内)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师职称或市政专业职称;项目组成员至少1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磋商采购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记录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公示记录为准。(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6)非联合体供应商磋商承诺。 (见格式)
(7)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见格式)
(8)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1)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留存。)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 月27 日8时00分至2021年11 月0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有关本项目的补充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或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 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供应商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左侧通过CA方法进入“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0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 月0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30分钟)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动放弃最后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日内将纸质投标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正本纸质文件壹份(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四份。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必须一致。
提供电子U 盘一份,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邵理军
联系电话:13815463333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赣榆区华中南路44号 )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方式: 1515218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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