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委托,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4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1月11日起,至2021年01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地址:定陶区府前街中段
联系人:马思虎
联系方式:053022137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东岳大街60号华泰购物广场东座4#1单元302、602、702
联系人:李晓
联系方式:1836308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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