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察雅县香堆镇小学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HC-CYFJ-20204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察雅县香堆镇小学工程已由察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2020】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察雅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周转房1641.03平方米、学生宿舍739.98平方米、派出所改造320.16平方米、办公楼改造779.76平方米,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昌都市察雅县香堆镇;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09日09时30分至2020年12月15日18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111.11.198.166/)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12月09日09时30分至2020年12月15日18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111.11.198.166/)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8.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要求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8.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8.8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藏建招)〔2017〕256号)以及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严格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10本项目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务必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承诺格式自行编制)。
8.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察雅县教育局
地 址:昌都市察雅县
招标代理机构: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普安家园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658135586
昌都市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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