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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1年网络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事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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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1年网络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事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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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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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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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1年网络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单一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21年网络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定向谈判)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含税472万元,不含税417.70万元,以上含税金额按照税率为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采购内容:采购2台核心交换机主机、2台扩容行业专网汇聚交换机、4台存储段核心交换机主机、6台存储业务接入交换机、厂家及型号分别为H3C S10516X、H3C S7506X、H3C S7510X、H3C S6520X-54QC-EI,参数及功能描述详见技术规范书。
3、合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成。
二、单一采购原因
工信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发布的《通信运营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关于单一采购适用情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方式进行采购,“其他经论证或依企业相关制度规定仅有一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上述规范中关于ICT项目采购方式指引规定“对于前期已明确采购渠道、项目合作供应商或产品规格型号的,可直接采用单一方式进行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采购方式”。《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为投标文件中应答明确的设备制造商,因此,向制造商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单一采购,制造商若不参加单一谈判,由该制造商授权本项目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制造商授权唯一代理商青岛众特邦科技有限公司,向该代理商进行单一采购
三、单一采购供应商
青岛众特邦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示媒介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ower.com.c)。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四号院内8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4586号凯旋中心506室
项目负责人:赵尧:18805326091、徐浩冉15253289595、刘伟胜、张欣英、曹树玲
电子邮件:19954236022@139.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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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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