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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南路改造工程(鹏程西路-长江路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南路改造工程(鹏程西路-长江路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13
详细内容:
苏州南路改造工程(鹏程西路-长江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苏州南路改造工程(鹏程西路-长江路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经(2020)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南路改造工程(鹏程西路-长江路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鹏程西路-长江路段

2.1.2建设规模:鹏程西路交叉口,向南延伸,与长江路呈十字形平面交叉,路线终点位于长江路南侧约90m,与道路现状进行顺接。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0.63KM。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2M。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道路部分、排水及综合管线部分、路灯部分、交通安全设施部分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其他:本工程施工中涉及到的道路、桥梁等拆除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后期不得因任何理由索要该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þ自2018 年12 月2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þ自2019 年12 月2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þ自2020年9 月2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企业信用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根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通知,暂时停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查询工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承诺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4)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号文件;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连建发【2019】1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08时00分至 2021 年1月20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 年 07 月至 2020 年 12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在岗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建设工程 7.0 系统试运行期间,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投标人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只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即可。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采用方法二:低价排序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 20 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þ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值在开标时通过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确定。K2的取值范围94%。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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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网络系统 7.0 版)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 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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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 国信 CA ]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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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时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7号

邮 编: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谷文 联 系 人:付丽君

电 话:15161385959 电 话:1836039383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91163911@qq.com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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