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QKZB2020120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库镇前吴村与龙金大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已由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43.1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钱库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1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5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3号楼2楼大型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12时之前。
5.4答疑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下午17时之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58773288电话:0577-64790868
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钱库镇招投标中心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1、图纸--钱库镇前吴村与龙金大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pdf
2、预算--钱库镇前吴村与龙金大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rar
3、招标文件--钱库镇前吴村与龙金大道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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