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524202100071001001 |
标段名称: |
建水县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25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1-10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建水县)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9985.1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设5个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占地面积135.22亩,建筑面积42500平方米,包括停车场、加油站、洗保中心、综合楼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注:因住建部通知,不再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三级、丙级的延续和申报,因此造成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有效) 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注:因住建部通知,不再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三级、丙级的延续和申报,因此造成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有效)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真实业绩各1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真实业绩各1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
其他: |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的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1-10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