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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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编号:2021-02方德)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商品采购(一期),采购资金由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询价人为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现对2021年商品采购(一期)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1.询价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商品采购(一期)。
1.2本次询价项目中粮油、牛奶、饼干、饮料、干货等,具体名称、数量、规格参数等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内容包括装卸、运输等。
1.3供应地点: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南宁东、安吉东、宾阳东、伶俐、坛洛、武鸣、马山、都安等32个收费站(具体送货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1.4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完成商品供货、配送。具体供货时间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2.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公司成立满2年及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为食品类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2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在供货、配送完成后按采购物品一一对应开具足额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本招标文件相关标准及要求。拥有固定且符合相应存储条件的商品存储地点,仓储实体面积不少于500㎡(须提供相关场地证明:报价人房屋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及相关照片证明,证明显示大于500平方米面积)
3.4具备物流运输系统、配送设备及人员(须提供自有物流运输系统相关证明或与物流合作相关合同证明)。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正常上班,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8号南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办公楼217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以上材料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领取询价文件。
4.2 本项目不接受潜在报价人邮寄询价文件的请求。
5.投标上限控制价
5.1报价上限控制总价为人民币陆拾玖万叁仟玖佰元整(¥693900.00),单价控制详见上限控制单价表。投标人所报单价或总价高出投标人设置的上限控制单价或者总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2结算以最终实际验收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计量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报价人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内容统一: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商品采购(一期)项目。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
账号:4500 1590 0410 5959 5959
开户行:建行南宁青秀路支行
6.2投标保证金应在报价有效期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不按询价要求履行相关约定的,询价人有权没收报价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6.3报价人应在开标前到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附入报价文件中。财务联系电话:0771-2110016。
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报价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向询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内容统一: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商品采购(一期)项目。(转账账号同上)
8.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6日北京时间9:00。请各报价人必须在2021年1月26日北京时间8:30时至9:00内将报价文件送交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3楼(1)会议室(报价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询价人定于报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2报价文件的密封: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分单独标段密封,报价文件二份(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9.付款方式:先供货先开票后付款,结算周期自询价人收到发票之日起30天内。
10.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771-2110080
宁小姐;联系电话:0771-2110071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8号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217室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本网站》(http://www.{wz_now/)、《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xjttzjt.com)、《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网》(http://www.hgecc.com.cn/)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OA”等网站发布。
12.监督机构
南宁运营公司党群人事部,电话: 0771—2110011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3楼
邮编:530022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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