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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峡江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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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西省峡江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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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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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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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赣建峡招字(2021) 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峡江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峡发改招标核[2021]3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西峡江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峡江工业园区,振兴大道以东、规划南二路以南、规划南一路以北地块,交通便捷。
2.3项目规模及内容:工程估算总投资1.4亿元。项目主要建设5栋标准厂房、1栋宿舍楼和1栋科研楼,建设内容主要有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绿化、硬质铺装及相关配套工程。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及各专项设计的审查。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发包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建设范围内必要的土建及必要的照明、绿化、管线等配套设施所需的一切设计内容,及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设计,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等。
(2)采购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内容。
(3)施工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在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可查询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外埠来赣投标人:施工企业应根据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并审核通过。设计企业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即可。(以上内容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3.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相关房屋建筑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单位须提供“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者培训证书),拟派安全员只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人员施工员2名,安全员2名,其余人员各1名。
(5)本次拟派设计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在单位本年度连续近6个月社保(不含开标当月)。
(6)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3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查询记录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未防止开标系统出现异常,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文件。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原件不需密封,另行入袋装好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及原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文件资料均将被拒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1年10 月27 日至2021年11 月26 日,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若是联合体投标,保证金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交纳。
各投标人以转帐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生成的虚拟子帐户中,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③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根据《关于修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9】7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
(2)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查询结果,银行保函必须能通过互联网查询(无需授权),即可在相关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银行保函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予以确认,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提交的银行保函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有体现。
(3)银行保函由招标人负责收取和退还,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投标人自行商定。中标公示期内,如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未接到任何招标投诉等其他情况,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银行保函。中标提交银行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4)如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通过异议、投诉等其他途径,收到反映投标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核实,由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
7.重要事项
(1)在开标当天安排合理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接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委派一人持授权委托书在约定时间段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2)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进入开标厅。
(3)投标人员进入开标区必须测量体温,提供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居民身份证和健康码(必须为绿码)提供开标截止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全国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5)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6)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11 月26 日9 时 30分,地点为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招标人名称: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5083870709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峡江工业园区
9.2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96-8187800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108号
峡江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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