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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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B2020-J-034
2、项目名称:阎良区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元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具有身份证明;2、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4、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有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政策性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如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需有省级分行的唯一授权);6、供应商具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126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楼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公司)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地址:西安市凤凰东路33号
联系人: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经办
电话:8686467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田洁
电话:029-89331890
传真:029-8933189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1266号草北小区商务楼四楼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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