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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平县人民医院)连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名称:
广东省(连平县人民医院)连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04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连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0711L1076



项目名称:连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4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4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备注











1







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3.4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3.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供应商必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由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办理投标及签署盖章磋商响应文件等相关事宜及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职责。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得以单独供应商或组成其它联合体等其它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现场先报名的投标申请。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联合体投标协议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备注:1.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包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否则不接受报名。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人民医院



地址:连平县城连平大道中80号



联系方式:卓先生/0762-4321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0762-3392822



联系方式:于先生/诸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诸小姐



电话:0762-339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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